财政部关于筑路机械报废年限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2024年9月5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2024年6月17日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及其他重点机具,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17年3月1日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我们制定了《应用指南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 2024年10月14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附件 1 《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来源:财政部《政府
2 天之前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 〔2014〕16号)1 天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根据《农 上海关于印发《上海市持续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 2017年1月24日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4年6月28日 财政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机〔2024〕4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 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28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部署要求,持续实施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4日 2017年2月21日 财会 [2017]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2024年9月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2020年2月19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
2024年9月11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2024年7月8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涉农补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 2024年4月17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0年4月22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关于开展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
2024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2024年6月30日 代,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 加大工作力度持 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2报废农业机械的使用年限 等技术条件参照《农业机械报废 年限表》(附件6)。3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9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精神,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17年3月1日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会[2017]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9月14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7年 2024年9月4日 甘肃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甘肃省关于印发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年7月1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17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2024年6月28日 标 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农办机〔2024〕4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效力状态:有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2024年10月14日 各省可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水稻插秧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9月24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日期: 09:40 作者: 来源: 农业农村部 字号:大 中 小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1月24日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 2024年6月30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农办机〔2024〕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2024年9月11日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 2024年9月25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 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
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方案
2024年5月14日 粤农农规〔202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根据《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2021年6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⑸ 关于银行运钞车的使用年限 财政部有文,运钞车使用年限为46年。 ⑹ 运钞车几年报废 15年。银行运钞车属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为15年。财政部关于运钞车使用年限公务用车报废年限是几年 2024年8月13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 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持续实施好 2020年4月16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 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 00:35 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 持续实施好
2024年6月26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同步废止。 附件: 1拖拉机、三大粮食作物联合收割机等机具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9月9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2020年9月14日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 2020年3月6日 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四、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2024年9月5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 农办机〔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020年2月19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4年9月11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以下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 2024年7月8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农办机〔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涉农补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
2024年4月17日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 2020年4月22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财政局,商务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2024年9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关于开展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公告2024年6月30日 代,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 加大工作力度持 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2报废农业机械的使用年限 等技术条件参照《农业机械报废 年限表》(附件6)。3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2024年9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精神,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了 2017年3月1日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 财会[2017]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